美国外籍学生管理规则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07-4-24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美国移民局于2002年5月16日在美国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了「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信息系统」(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SEVIS) 执行细则及相关规定草案,经征询各方意见,在维持法规弹性及减少学校学校行政人员工作负担的大原则下,做小幅修正后,于2002年12月11日发布正式规定,并自2003年1月1日起生效。有关SEVIS之发展背景等详情,请参考本人所撰『美国「学生及交换访问人员信息系统(SEVIS)」之发展及其影响』专文。本文仅就该文有关留学生权益部份,参考正式颁布之规定,做重点修正补充。

由于SEVIS旨在维护美国国家安全,避免学生身分被不法之徒滥用,因此合法留学生应当以平常心去看待法规之改变,不必因规定趋于严格或有所不便,而有不安或不满。我们呼吁所有的留学生都能留意法规的变更并能充分遵守,平时注意维持合法居留及全时学生身分,并于办理转学、实习、更改地址等事项时,密切把握有效期限,避免违反规定,以便顺利完成课业。如有疑难,建议留学生多向学校外籍学生顾问请教,也欢迎与文化组联系。

兹摘述美国外籍学生管理相关规则新规定如下:

一、全面启用SEVIS新表格

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生效。自当日起,外藉学生使用的I-20 及 交换学生或学者使用的DS-2019 (前称为IAP-66),将使用电子方式制作、传送、核发SEVIS新表格。SEVIS主要实施对象是新入学的学生;惟如旧生如需要重新核发I-20(包括变更主修领域、延长身分、重办签证、申请工作许可 等),那么学校就必须将旧生数据输入SEVIS系统,发给SEVIS I-20,而且在2003年8月1日以后,所有在学学生数据,都必须输入存于SEVIS内。

为顾及执行初期困难,在2003年1月30日以前,各校仍可发出旧式(即非SEVIS)I-20入学许可,惟此份旧式I-20表件,将只可在2003年8月1日以前用以办理签证、入学许可、或更改身分。而自2003年1月31日起,所有的I-20都必须是由SEVIS系统制作完成的,凡在该日期之后所发的旧I-20表格,都不具任何效力。

SEVIS制作的F-1学生 I-20称为I-20 A-B∕I-20 ID,核给M-1学生的入学许可称为I-20 M-N∕I-20 IOD。F-1学生的SEVIS I-20包含两部份,第一部份为学校存根联(I-20 A-B),第二部份为学生存根联(I-20 ID)。当持有完整SEVIS I-20表格的新生首次入境美国时,入境移民官会将会有以下处理步骤:(1)把I-94入境表上之入境号码,登录在完整的SEVIS I-20上;(2)在所有的表格上盖章;(3)留下学校存根联,以便在移民局处理后,送还给就读学校,作为学生入境的通知;(4)将学生存根联(I-20 ID)发还给学生留存。而如果是旧生重入境,则尽有(2)、(3)、(4)的处理步骤。F-1学生应妥善保存此份原始学生存根联,如不慎遗失,得依规定向学校DSO申请补发。

惟在规定正式生效初期的短期间内,学生入境美国时,机场移民官员将收取SEVIS的I-20全部表格,在上面附加一信指出学生已使用该校发出之I-20表进入美国,并于大约十天内将该表送至就读学校,由学校将该学生存根联交还学生。如学生未于限期(注册截止30天内)报到注册,学校必须通知移民局。若学生所持有的不是SEVIS I-20,而是旧式I-20,则不论学生存根联或学校存根联都将注明入学许可资料,其中学生存根联将在机场交还学生,而学校存根联则先送至移民局数据中心处理,再送回就读学校。

二、SEVIS通报数据需求:

学校必须建立并维护学生的数据,包括: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及地点、国籍、住址、身分(全时或部份时间修课)、入境日期及入境地点、入境后30天内是否注册或向学校报到、入学日期、攻读学位与科系、毕业日期、每学期完成学分、实习(起讫日期)、终止学习日期及原因等所有有关入学的文件、及一份 I-20的影本等,并随时更新,包括转学(或变更访问计划)减修学分等、准予工作、,直到学校通报学生不再于该校就读为止。注册截止日30天内,未如期到校注册上课之学生,学校须于30天内提出报告。交换访问计划之规定与此类似。此外学校需在学生本人及眷属更改地址、姓名或修习课程21天内更新SEVIS数据。其它异常的变动,包括未如期注册、未征得学校同意前将修习学分减至全时以下、学校因学生犯罪而给予的惩处、及比I-20上所列的日期提前毕业等,也需填报。

三、学校指定人员:

由于系统数据具有机密性,因此法规分级限定能进入SEVIS数据库之学校人员层级和数量。每个校区最多可有9个DSO(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 指定学校代表),DSO之一为PDSO(Principal 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指定学校代表主任)。

四、一人一编号

外国学生可能会同时申请几个学校,并取得数份I-20。此等学生必须在向使领馆申请签证之时,作出入学那所学校的决定。当该名学生入境美国之时,必须向移民官出示已决定入学学校的 I-20,移民官将把该份 I-20上的号码(SEVIS ID Number)登录在计算机上,并盖章后,将I-20学生存根联还给学生收执。SEVIS将会自动追踪在系统内该名学生所有的I-20纪录,并取消其余未用的 I-20,而这个I-20号码将跟着学生的所有纪录,即成为个人独有的编号,不会改变。DSO在I-20发出后,任何时间皆可加以注销。

五、改变身分

学校核准改变全时学生身分的期限如下:F-1最长是一学期、或学季,不包括暑期班;M-1最长是五个月。而除非学生犯有重病或其它健康问题,学校不得允许外国学生办理休学。更改为半时学生及休学者,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恢复全时学生身分,则必须离开美国或者另外取得合适的非移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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