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历史

发布时间:2007-4-25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加拿大最早的居民是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16世纪起,法英殖民者先后入侵,1848年英属北美殖民地成立了自治政府。1867年7月英国议会通过“不列颠北美法案”,将新斯科金、新不伦瑞克和上下加拿大合并成一个联邦,称加拿大自治领地。1870年至1949年其他省陆续加入。1926年英国承认加拿大在外交上的独立。1931年加拿大成为英联邦成员国。1982年3月英国通过《加拿大宪法法案》,法案经女王批准,加拿大从此获得了立法和修宪的全部权力。
文章:“加拿大历史”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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