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投资移民永居新政

发布时间:2013-5-22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据消息称,5月10日,塞浦路斯内政部出台永居新政,即针对置业移民项目获得永居的法律释法条文,新政从2013年5月7日起实施。

    5月13日,世贸通第一时间独家发布并解析了塞浦路斯永居新政。

    此次塞浦路斯永居新政的独家发布,将成为塞浦路斯投资移民的最新指南,为塞浦路斯移民提供最可靠地法律依据,也是继世贸通集团成功推动塞浦路斯移民政策审批提速至2个月内、独家发布“塞浦路斯8.23新政”之后,世贸通再一次独家发布塞浦路斯投资移民政策性变化的消息。作为塞浦路斯投资移民领军机构,世贸通将随时向中国投资人和国内移民行业提供最新鲜的移民资讯和最全面的移民指导。

    塞浦路斯永居新政相对先前法案更加精细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正式明确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两套房产(2住宅、1住宅+商铺或1住宅+办公室)来申请永居,两套房产不需要相连,但是必须是由同一开发商售出;

    二、投资者购买二手房不可以申请永居;

    三、主申请人的超龄小孩需要提出独立申请,即超龄小孩名下也需要有3万欧元三年定存,主申请人购买的房产要求则按照超龄小孩的情况分以下两种:

    1、 18-25岁经济不独立的在校生超龄小孩:

    需要主申请人额外证明每年5000欧元/超龄小孩的年收入;

    主申请人购买的房产30万欧元(净值)即可;

    小孩25岁以后需要重新按照置业移民法规再申请(即重新购买30万欧元房产)。

    2、18岁以上经济已经独立的小孩:

    年龄没有上限;

    主申购买房产的净值需要是30万欧元+30万欧元/超龄小孩(即,1个经济独立小孩,主申请人要购买60万欧元房产,2个经济独立小孩,主申请人要购买90万欧元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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