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加坡留学签证的政策介绍

发布时间:2007-5-27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一、五项公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1)出生公证;

(2)学历公证;

(3)成绩公证;

(4)父母结婚公证;

(5)16万以上人民币的存款公证。

    注:以上五项公证均需中英文。

    二、父母亲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每月收入证明;

    三、申请人护照型照片六张;

    四、如选择需去北京大使馆面试的学校,公证书上需带认证页;存款单原件需保留到去大使馆面试后方能取出;

    五、申请人及申请人父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请读小学的成绩公证需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到现在读年级为止;申请读中学的成绩公证需从中学一年级开始到现在读年级为止;成人留学的成绩公证需从中学一年级开始到高中毕业为止;申请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公证需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到毕业为止;

    七、申请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

(1)学士学位公证书;

(2)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证书;

(3)大学成绩公证书;

(4)母校推荐信原件。

需提供资料分项说明:

   1、出生公证:户口簿、身份证或独生子女证(如没有则由父母单位出具证明)、照片三张;

   2、学历公证:毕业证书原件、照片三张;

   3、成绩公证:成绩单原件或学校成绩档案证明原件、照片三张;

   4、父母结婚公证: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没有则由民政局出据夫妻关系证明书)、照片每人三张。父母亲离异或丧偶,需办理离婚公证或死亡公证。(如本人已结婚或离婚,需办理结婚或离婚公证。)

   5、存款证明书: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存款人照片三张;

   6、若需去北京大使馆面试的,应该向公证处说明情况,另需添加认证页,出具认证函。

 

文章:“有关新加坡留学签证的政策介绍”正文完
《有关新加坡留学签证的政策介绍》的相关文章
热点文章
在线咨询
 开始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