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打工要注意的细节问题总结

发布时间:2011-8-23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建议留学生们不要在申请取得“临时工作证”之前先开始打工。如发现有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现象,当局可以取消该学生的居留资格。违法的雇主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正常情况下,大约在递交材料3到6周后,即可收到所申请的工卡。
  不论打何种性质的工,都要跟老板签合同。短工属于Contrat temporaire或Contrat déterminé。签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条款,例如:每天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可能出现的危险,报酬和休息日等。

  有关试工期的长短:签一个月合同,试工期不得超过为3天;两个月,不得超过5天。试工期最长为1周。

  月工资不能低于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SMIC)。按现行标准,每小时毛工资为6.67欧元,净工资约5.28欧元。如每月工作169小时,月毛薪为1126欧元,净薪为892.77欧元。如果每周工作35小时,月工时为151.67小时,月毛薪为1011.64欧元,净薪801.23欧元。

  任何打工者都有权享受带薪假期(Congés payés),带薪假期占工资总和的10%。这一点,通常被学生打工者所忽视。若在打工期间没有休假,可向老板追要工资的10%。

  临时工作许可证不可能使学生居留证的身份转为“劳工”居留,也不能申请10年居留证,它只允许在通常不超过9个月的限期内,在指定的雇主企业内工作,工作的性质和环境是临时性的。

  学生打半工每周工作不得超过20小时。如在学校兼课,授课时间则不得多于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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