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法国就业试工期须知

发布时间:2012-3-30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留学法国,毕业后会在当地实习打工。在做实习的时候,要注意同企业签到劳动合同。根据合同,企业有三个月的试工期,还可顺延一次。而其他有些员工的试用期至于一个月。这个又是为什么?那么试工期到底有何法律规定呢?当地毕业生和留学生试工期长短不同,是由雇主说了算吗?
 
  据悉,普通工人和职员的长期聘用合同(CDI)试工期是两个月。基层领导(领班、工段长)和技术员是三个月。高层管理干部是四个月。聘用毕业班实习生时,实习期可抵扣试工期的50%。若行业协议的规定更为优惠,则按行业协议执行。
 
  短期合同的试工期根据合同期而定。六个月以下的试工期按每周一天计算,但不得超过两周。六个月以上的合同的试工期为一个月。

  此外,根据行业协议,长期聘书或工作合同可注明试工期可延长一次。其期限为:普通工人的试工期可延长四个月;基层领导和技术人员(车间主任和技术人员)的试工期可延长六个月;管理干部的试工期可延长八个月。试工期的工资根据合同规定执行。

  另外还要提醒各位刚刚在法国工作的毕业生,在工作合同结束时,雇主应向员工提供以下文件:工作证明;提交就业中心领取失业金的证明;结账收据。如果雇主没有主动提供的话一定要去索要,这对居留和之后的就业都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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