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全球教育网为首页 设为首页 把全球教育网加入收藏夹 加入收藏 站点地图 站点地图
出国留学首选门户—全球教育网
首页自助留学留学指南院校导航留学直通车留学中介留学考试教育展留学论坛在线申请机票查询贴吧
Google
出国留学资讯指南 留学快讯 留学政策 留学常识 留学预警 留学观点 留学申请 留学文书 留学签证 留学就业 留学生活 留学论坛
您所在的位置 >> 全球教育网 >> 留学指南 >> 正文 开始搜索

检验检疫部提醒:出入境携带7类物品必须报检

发布时间:2007-5-31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许多到国外旅行的旅客会在当地采购一些特产,殊不知,在这些“洋特产”入境的同时,也可能将境外危险性害虫带入国内。所以,除了海关外,我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旅游携带入境的物品也有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法规规定,人血及其制品等生物制品、食品、动植物产品、旧衣服、土壤、水果等都不能携带进境,有的允许带入但必须申报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允许携带入境但须报检的物品包括:1.鲜花、切花、干花;2.植物性样品、展品、标本;3.干果、干菜、腌制品、冷冻菜;4.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烟叶(入境前须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5.非种用粮谷、豆类;6.竹、藤、柳、草制品;7.猫、犬等宠物(应有检疫证书和疫苗注射证书)。

    此外,有关人员还提醒出入境游客,在过海关时不要为陌生人附带任何物品,以免因夹带违禁品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文章:“检验检疫部提醒:出入境携带7类物品必须报检”正文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特价打折机票实时查询

     
    《检验检疫部提醒:出入境携带7类物品必须报检》的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 院·校·动·态
    直·通·车
    韩国留学直通车 澳大利亚留学直通车
    韩国留学直通车 澳大利亚留学直通车
    英国留学直通车 美国留学直通车
    英国留学直通车 美国留学直通车
     
     
    热·门·大·学
     
    版权与隐私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Copyright 2005-2007 © 版权所有 全球教育网

    冀ICP备07014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