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组织偷渡 竟骗取13农民近百万

发布时间:2007-12-24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拥有一份让人羡慕的研究生学历,也曾找到一份很不错的工作,一心想快速致富的武汉某大学研究生樊某在创业失败后,伙同他人做起了“偷渡”生意,还将母亲和女友拉下水,共组织江夏、咸宁等地29人偷渡成功,并一次性骗取咸宁13名农民近百万元。

日前,樊某等7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受审。

创业失败 欲靠偷渡快速致富

今年34岁的樊某为武昌区人,1991年,他考上了武汉某大学国际贸易系,本科毕业后考上武汉另一大学的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全家人对他抱有很高的期望。

樊某研究生还没毕业,就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在武汉一家旅游公司上班。期间,樊某跳过几次槽。

他认为自己业务能力强,总想着出来自己干。2001年,樊某成立了一家汽车旅游服务公司,专门跟旅游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按照樊某的计划,他想把这个公司做大,然后在几个城市开分公司。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公司的客车出了一场车祸,让他损失惨重,从此他一蹶不振。樊某觉得组织偷渡赚钱很快,而且自己还懂英文,于是他卖掉公司,专门组织“偷渡”活动,还雇请了苏某、项某当业务员,骗人到国外“打黑工”。

利欲熏心 把母亲和女友拖下水

据了解,为了非法牟取暴利,从2004年开始,樊某还让女友邓某到公司上班,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另外,他还把63岁的母亲叫到公司“帮忙”。

为了把“业务”做大,樊某认识了在北京搞“偷渡”的何某(另案处理),两人一拍即合,樊某负责组织输送人员,何某等人通过办理假证、户口,提供虚假的企业担保函、境外邀请函、存款证明等手段,多次向荷兰、法国、意大利等国驻华使馆骗取签证,组织他人偷渡到欧洲各国从事非法劳务。

花言巧语 骗取13农民近百万

据樊某的女友邓某称,2005年4月,他们向13名咸宁农民每人收了6万元,让他们到意大利“打工”。后来,13名咸宁农民又交了1万元小费,就这样,樊某一次性骗取了13名咸宁农民近百万元。

一名受骗者称,自己是一位农民,不懂得到国外打工要办理什么手续,后在樊某等人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下,才决定到国外去“赚大钱”。樊某告诉他们,他是专门搞旅游的,在国外有很好的人脉关系,可以帮忙他们轻松找到工作,一年赚十几万美元都没问题。但是,咸宁、武汉江夏区等地的一些人交钱后,发现根本就去不了国外。有人觉察到这是骗局,遂报警。

民警随后将樊某等人抓获。案发后,公司业务员项某供称,樊某对那些偷渡者每人收取6万元左右不等的费用。每次人员凑够后,由樊某先为这些人办好护照,此时,偷渡者每人还得交5000元定金。

弄虚作假 成功组织29人偷渡

警方查明,何某犯罪团伙成员成功组织300人偷渡出境,其中樊某一伙组织39人偷渡、29人偷渡成功。

据了解,很多农民一般无法获得签证,樊某就要为他们伪造城市户口和身份证。为了签证顺利,樊某将这些农民的身份变成了公司老总、行政总监等职位。假材料准备好后,樊某将其寄给北京的辛某,让辛某用这些假材料打印出担保函等,送到相关国家大使馆签证。据悉,这些农民分别被安排在出国商务考察团里,然后通过坐飞机出国,然后让国外专门的人员来接应,在国外打黑工。

法庭上,樊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主要事实予以供认,并当庭悔过,表示自己对不起母亲,对不起家人。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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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的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行为。我国刑罚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未名空间(www.mitbb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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