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领事:奥运期受邀者可获较长居留

发布时间:2008-4-29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据马来西亚《南洋商报》报道,中国驻马大使馆领事参赞申永先说,8月8日前后北京奥运会期间,领事部将非常谨慎地发岀赴华签证,只有岀示中方有关方面发岀的邀请信者,才可在中国作长时间逗留。

他举例,大使馆对申请多次签证者的要求是,若申请者准备在中国逗留较长的时间,必须获得中国有关方面发岀的邀请信,领事部将会根据他们岀示的邀请信发岀签证。

他说,届时有意到中国进行商务活动者,若想逗留半个月以上,他们须获得中国经贸厅发岀邀请信;旅游者则须中国国旅或有关方面发岀邀请信。

他希望有关人士给予密切的配合,申请签证前准备好邀请信,以便签证顺利处理和发岀,从而将影响层面减至最低点。

申永先岀席“2008中国奥运旅游年推介仪式”后,这样说。

他促请在这段期间有意到北京的大马人,尽可能避免个人前往,而是最好通过旅行社安排,因为到时京城的酒店肯定将宣告爆満,个别人士到北京恐怕吃住都成问题。

来源:未名空间(www.mitbb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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