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府将对欧盟以外地区的外国留学生收取学费

发布时间:2008-7-2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瑞典政府已决定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对欧共体国家以外的来瑞典留学的外国学生收取学费,同时对无力自费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

据《瑞典日报》报道,瑞典教育和科学大臣拉尔斯·莱永堡近日表示,瑞典政府已就对欧盟以外地区的外国留学生收取学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计划从2010年起开始对他们收取学费。

莱永堡说,收取的费用一部分用于提高改善瑞典高校的教学质量,另一部分用于设立奖学金,资助那些天赋较高但又实在交不起学费的外国留学生。他还表示,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大学都对外国留学生收取学费,瑞典也应该利用这一资源来增加收入。瑞典政府将在2008年秋季拿出一个向欧盟以外地区的外国留学生收取学费的方案,并准备最晚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莱永堡没有透露对外国留学生收取学费的标准,而瑞典上届社民党政府3年前曾计划每学年对一名外国留学生收取8万瑞典克朗(1美元约合6瑞典克朗)的学费。

据了解,直到目前为止,在瑞典留学的外国学生享受的是与本国学生相同的没有学费的优惠待遇。根据瑞典高教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目前就读于瑞典全国各高校的外国留学生人数已超过2.8万人,是10年前的3倍,其中来自欧盟以外地区的学生人数为8000人。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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