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及港澳通行证证照又有新规 6月起执行

发布时间:2007-5-19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广东省已于4月25日启用“出入境证件照片质量检测系统”,该系统是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与省电信公司合作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措施,解决了多年来困扰我省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出入境证件照片问题,申请人再也不用担心照片不合格而被退回了。目前,深圳市出入境部门已正式启用该系统。

    据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至6月1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的申请人可选择采用现有的方式申请出入境证件。6月1日起,全市出入境管理窗口不再受理光学证件照片,申请人须到有资质的照相馆照证件照后,提交经检测后的照相回执办理出国(境)证照(申请表上仍须加贴一张光学照片)。

    申请人首次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以及证照换发、补发的,须按新标准提交证件照片,持有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仍可按以前办法执行。

    检测系统启用后所有首次申请证件或换发领新证的申请人,参照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采集模式,在照相馆拍摄证件照片后通过网络将照片传送至检测中心进行质量检测,如照片检测结果合格,可直接将照片传送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的相片数据库,申请人可以到深圳市内任何一家联网的照相馆,取得照相回执及一张照片,即可到出入境部门办理出国(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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