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措施鼓励海归创业

发布时间:2007-8-24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为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才回来创业,日前,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京创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在出入境、资金支持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出台了新措施。

  《意见》简化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出入境手续。

  对需多次临时入境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为35年多次入境F签证;对需在北京常住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为3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对申请在华定居的,经批准可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意见》还设立了高级人才奖励专项资金,用以支持和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京创业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参加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的评选和首都杰出人才奖的申报。北京将专门建立北京市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海外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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