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每种材料须递交2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即原件看过退回申请人后,签证处留下1套相同的申请资料。所有中文资料需要有英文或者德文翻译件。
1、申请表:请完整填写并签名。
2、照片2张两寸35X45mm近6个月内的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露耳朵,头发不遮眉眼,面部完整,不戴墨镜。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需持照人亲笔签名;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且至少有两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提供护照信息页及签名页复印件,以及所有过往申根签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5、户口本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6、如申请人使用监护人或者父母的资产,需提供经双认证或海牙认证*并附译文的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
7、国际医疗保险:须购买国际医疗保险以及意外保险,医疗保险保额要覆盖整个留学期。
8、如毕业,提供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文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9、如在读,提供在读证明(原件):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英文或德文版-学校负责人签字(不接受电子签名)-如用中文出具,并附德文或英文翻译;
10、个人简历
11、留学动机说明信:
1)留学的家庭背景;
2)为什么选择德国这所学校留学;
3)学习计划;
4)学业结束之后的计划(继续读研究生,还是回国工作等)
12、具备大学入学资格的证明:若在中国获得: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审核证明/审核证书/APS传真(例外情况请参见APS信息)
13、德国高校或预科录取通知书:可提交录取通知书电子版打印件。
14、语言证明:明确大学授课语言和要求达到的语言级别的说明(录取通知书、考试规定或大学的确认书),以及与入学要求相符的语言水平证明或在德国报考且符合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语言级别考试证明及已就读的语言班证明。
15、银行资信证明:申请人或出资人名下的最近一年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余额至少为13092欧元/年。
16、领馆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根据申请人情况而定)备注:复印件只能单面打印(不能双面打印),并且不得用订书机、胶水或其他方式装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