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政治与外交

发布时间:2007-4-26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历史:

古称淡马锡。8世纪建国,属印尼室利佛逝王朝。18-19世纪是马来亚柔佛王国的一部分。
1819年,英国人史丹福·莱佛士抵新,与柔佛苏丹订约设立贸易站。
1824年沦为英国殖民地,成为英在远东的转口贸易商埠和在东南亚的主要军事基地。
1942年被日本占领。1945年日本投降后,英国恢复殖民统治,次年划为直属殖民地。
1969年新实行内部自治,成为自治邦,英保留国防、外交、修改宪法、颁布"紧急法令"等权力。
1963年9月16日并入马来西亚。
1965年8月9日脱离马来西亚,成立新加坡共和国,同年9月成为联合国成员国,10月加入英联邦。

政治:

新加坡是一个实行议会制政府的共和国。国家机构---行政、立法和司法都由成文宪法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总理领导的内阁被赋予政府行政权。总统从国会议员当中任命总理和内阁部长。本届内阁于1997年1月25日就职,主要阁员有:总理吴作栋,内阁资政李光耀,副总理李显龙. 新加坡已注册的政党有23个。主要有:人民行动党(执政党)。其他主要党派有工人党(THE WORKS PARTY),新加坡民主党(SINGAPORE DEMOCRATIC PARTY)等。

外交:

立足东盟,将维护东盟团结与合作、推动东盟在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地作用放在外交工作的重要地位;面向亚洲,注重发展与亚洲国家特别是中、日、韩、印度等国的合作关系;奉行"在国平衡"政策,重视发展与美、英、俄等大国关系;积极开展经济下外交。成功倡议和推动亚欧会议,并成功主办首届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和第一届亚欧处长会议。率先召开东盟、中、日、韩非正式首脑会晤,积极推动兴建亚洲铁路网。为五国联防成员,2000年主持了与马来西亚、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联合军事学习。当选2001年至2002年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截至1999年底,同158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文章:“历史、政治与外交”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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