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学生签证(需时约4-6周):如获录取,你须于2012年7月5日或以前(暂定)以快递邮寄以下材料到:香港新界将军澳景岭路3号LWM09C室,香港职业训练局国际学生办事处收。若你未能在以上日期前寄出签证办理材料(以邮戮日期为准),学生签证可能无法在开学前办妥。若因此而延迟入学,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办理学生签证所需材料包括:
    • 国家统一高考成绩复印本(应届考生必须于高考发榜当日,到「网上入学申请系统」输入高考成绩及上传复印本)
    • 其它学历证明文件复印本,例如∶雅思英语考试或托福考试等 (如适用)
    • 身份证复印本
    • 护照复印本(如有)
    • 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资料页复印本(如有)
    • 证件相4张 (相片大小不大于45mmx55mm及不小于40mmx50mm)
    • 已填妥的来港就读申请表(ID995A)原件
    • 已填妥的申请学生签证担保及声明书原件
    • 经济状况证明复印本(例如你自己或父母的银行存款证明及/或入息证明,额度须要足够维持申请人在香港每年的起居饮食费用及学费,一般来说,能证明现有港币120,000元/其他等值的货币经已足够)
    • 电汇收据复印本
  2. 注意
    • 为确保以上材料能顺利寄到院校,我们建议你可考虑选用较大型或声誉较好的快递公司服务。例如:顺丰速运,联邦快递(FedEx),中外运敦豪(DHL)等。
    • 所有申请均由入境事务处负责处理及审批。申请审批完全由入境事务处处长根据当时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酌情处理。
    • 你须确保于指定日期内办妥全部入学手续,否则将被视作「自动弃权」论,所有已缴交的费用均不会退还。
    • 你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及正确无误。你必须在办理入学注册时提供所有文档原件以作核实,在申请中提供任何虚假或误导性资料会导致即时取消入学资格,已缴付费用概不发还,有关损失及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
    • 所有已递交的资料,恕不退还。
  3. 反馈:收到你递交的签证申请材料及汇款后,我们会透过电子邮件通知你「签证」的办理状态。
  4.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我们建议所有确认来港就读的内地学生都必须尽快向户籍所在的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以便缩短来港就读签证手续的办理时间。
  5. 邮寄学生签证:签证批准后,我们会把签证以快递邮寄到你所提供的地址。
  6. 办理内地赴港签注:在收到签证后,请立即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申请办理有关的「赴港签注」(需时约5-10个工作天)。办理详情请向当地的公安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