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自费留学生九月可申请奖学金

发布时间:2007-9-10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7年将继续实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奖学金将于9月起开始接受申请,奖励规模为300人。

据悉,200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31个国家实施,具体国别为: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新西兰、新加坡、爱尔兰、乌克兰、荷兰、韩国、南非、瑞典、芬兰、泰国、比利时、丹麦、奥地利、瑞士、意大利、西班牙、白俄罗斯、挪威、以色列、波兰、墨西哥、埃及、葡萄牙。

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

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受理奖学金申请的时间为2007年9月1日-10月31日。

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几年来共有800余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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