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国家和地区签署高等学历互认协议

发布时间:2008-7-29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7月28日,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出席正在贵阳举行的首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时表示,中国政府已与泰国签订了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文凭互认协议。

据介绍,中国与菲律宾的高等学历互认协议也已经完成了所有文本工作,正在等待两国高层互访时择机签署。与文莱的高等学历互认协议已进入磋商阶段。

“中国与东盟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学生交流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章新胜评价说,“学历的互认是学生交流的基础,有了这个制度保证,留学生的学习才有意义,才能凸显其潜在价值。”

教育部国际司副司长刘宝利说,中国已与世界3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高等学历互认协议,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欧美。他说,未来中国与东盟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高等学历学位互认还会进一步磋商。

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在东盟国家和地区学习的中国留学生有近6万人,仅2007年一年就有12400多人赴东盟国家留学,其中主要分布在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而当年在华的东盟留学生大约有3万人。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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