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黑中介欺诈伎俩曝光

发布时间:2011-7-8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伎俩一 攀龙附凤

    不少非法中介机构为吸引生源,表示自己和国外高校或有关部门“沾亲带故”。通常表现为强调自己有雄厚的政府背景;夸大自己与使馆的关系,更有甚者许诺签证率能达到100%。;吹嘘自己和国外某些大学是“关系户”,能打通各路“关节”。

    伎俩二 “零收费”出国

    中介机构用热门专业甚至出国的承诺来吸引学生和家长的目光。有的吹嘘“不看高考成绩,直接面试,现场就有机会获取录取通知书”。有的在宣传单上印着“留学跟国内大学花费一样多”。种种宣传让学生和家长感到“留学并不难”。可是实际情况往往与宣传的大相径庭。

    伎俩三 霸王条款

    利用消费者对申请过程不熟悉的弱点,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合同中写入一些看似公正实则有损消费者利益的条款。这种霸王合同通常含有“只负责申请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如未获签证概不退款”的规定,一方面叫申请人按其要求提供假材料,另一方面却提出“材料如不属实,后果自负”,当申请留学者被拒签找中介公司理论时,中介公司便说是因申请留学者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造成的。

    伎俩四 虚报学杂费

    由于我国目前对留学中介机构收费项目尚无具体规定,一些不法中介机构趁机巧立名目乱收费。有些费用数额不大,但聚少成多,不法中介机构趁机浑水摸鱼,申请人在不经意间损失了大笔钱财。同时,很多家长不了解国外学校情况或是不了解申办留学程序,也无法直接与国外学校沟通,因此在与留学中介合作过程中处处被动,黑中介往往会利用彼此知识的不对等来实施欺诈。

    伎俩五 野鸡大学

    所谓“野鸡大学”,指的是在没有得到国家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情况下,授予学生欺诈性的或毫无价值的学位的学校。在非法中介机构的宣传下,语言学校或技术培训机构,被“包装”成提供预科课程的大学“关系户”;一些不知名的大学在中介机构的精心策划下,被美化成为“国际性大学”。教育部官网上公布了可以认证的境外大学名称,浏览这个网站是辨别境外学校的最好方式。
    在签订合同时,要严把合同关。应对经营者所提供的合同条款认真审查、仔细询问。对于合同文本以外的承诺,要求中介机构书面化,避免口头承诺。另外,还要保存好相关服务单据和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及时向12315投诉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提前核实国外就读学校的资质情况。申请留学者不应轻易听信留学中介公司的介绍,可以通过登录中国留学网和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查询学校的详细信息,或者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外国驻华使馆进行咨询,了解学校的资质情况后,再决定是否签订留学合同。
    消协特别提醒,广大申请留学者在选择留学中介机构时要特别注意留学中介机构的资质。合法资质的留学中介机构应具有国家教育部、公安部的资格认定,具有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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