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政治介绍

发布时间:2012-2-23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宪法
  现行宪法于1982年11月7日通过并生效,是共和国第三部宪法。宪法规定:土为民族、民主、政教分 离和实行法制的国家。大国民议会为最高立法机构。实行普遍直接选举,18岁及以上公民享有选举权。只有超过全国选票10%的政党才可拥有议会席位。大国民议会共550个席位,议员根据各省人口比例经大选产生,任期5年。
政府
  政府又称部长会议。土耳其议会通过新刑法典为加入欧盟铺路.总统阿卜杜拉•居尔,2007年8月28日正式就任。2007年5月16日,前总统塞泽尔七年任期满,随后土耳其举行大选,最终副总理,外交部长居尔当选总统,并宣誓就职.总理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Recep Tayyip Erdogan) ,2003年3月任职.
政要
  阿卜杜拉•居尔:总统。1950年生于开塞利。1971年毕业于伊斯坦布尔大学经济学院,后获该校经济学博士学位。1996至1997年任国务部长兼政府发言人。2001年参与创建正义与发展党,任副主席。2002年11月出任总理,2003年辞去总理职务,改任第一副总理兼外长。2007年8月28日,当选土耳其共和国第11任总统并于当日宣誓就职。已婚,有三个孩子。
  柯克萨尔•托普坦:议长。1943年生于里泽。毕业于伊斯坦布尔大学法学院。职业律师。曾任政府国务部长、教育部长、文化部长等职。2003年至2007年任议会司法委员会主席。2007年8月9日,当选土大国民议会第23任议长。已婚,有三个孩子。
  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总理。1954年生于伊斯坦布尔,毕业于马尔马拉大学经贸学院。曾任美德党伊斯坦布尔党部主席。1994年3月当选伊斯坦布尔市市长。1998年土国家安全法院以埃发表“煽动宗教仇恨”言论为由剥夺其从政权并判处10个月监禁。2001年8月,埃与美德党主张革新的少壮派共同创建正义与发展党并任主席。2002年11月正义与发展党在土议会选举中获胜后,土最高上诉法院恢复埃从政。2003年3月9日,埃参加地方议会补选并当选议员,同月11日居尔辞去总理职务,塞泽尔总统任命埃为总理并授权组阁。2007年7月正义与发展党在议会选举中再次胜出,获得单独组阁权。8月29日,土新政府成立,埃再次出任总理。2003年1月,埃以执政党正义与发展党主席身份访华。已婚,有二子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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