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学资格

发布时间:2007-5-26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1、初中在校生:年满十四岁,能支付留学费用或者能找到强有力的经济担保人。可以来加拿大读中学八、九或十年级。
  2、高中或中专在校生:能支付留学费用或者能找到强有力的经济担保人。可以不提供托福成绩。可以来加拿大读中学十,十一,十二年级。
  3、高中或中专毕业生:能支付留学费用或者能找到强有力的经济担保人。可以不提供托福成绩。可以来加拿大读中学十二年级或私立学院的大学预备课程(即转学学分课或职业证书课程),然后升入美加大学的三、四年级。  
  4、大专或大学在校生:能支付留学费用或者能找到强有力的经济担保人。可以不提供托福成绩。可以来加拿大读私立学院的大学学位课程职业证书课程或MBA等硕士课程。
  5、大专毕业生:能支付留学费用或者能找到强有力的经济担保人。可以不提供托福成绩。可以来加拿大读私立学院的大学学位课程或职业证书课程或MBA等硕士学位。有工作经验更好。
  6、托福成绩在550分以上的大学在校生、毕业生或硕士生:能支付留学费用或者能找到强有力的经济担保人。可以读加拿大的公立大学的学士或硕士,也可以读私立学院与美国大学合作的MBA课程及其他硕士课程。
  7、大学毕业生(有学士学位者):能支付留学费用或者能找到强有力的经济担保人。可以不提供托福成绩、GRE和GMAT成绩。可以来加拿大读私立学院的硕士学位课程。有工作经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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