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美元投资可换签证?

发布时间:2010-3-11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近日美国参议员柯瑞和鲁加提出制定创业签证的法案,使美国开放接纳移民创业者。据悉,该法案若通过施行,移民申请人只要能够获得某个赞助者投资至少10万美元,或是从合格的创投公司获得至少25万美元,就可以拿到美国签证。

根据外电综合报道,满足以上条件后,当事人只要在两年内创造至少5个工作(雇用配偶或子女不算)机会,再吸引到100万美元投资,或是使营收达到100万美元,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

相较于当下较为风行的美国EB-5签证,该法案中条件可谓宽松得多。EB-5项目要求投资者在美国投资100万美元或者50万美元以上开办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之后可获得两年期的有条件移民签证,在这两年期满前90天,如果投资项目运转正常,则投资者可申请解除条件,从而获得正式永久居留权。

广州加成移民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该法案条件甚至低于EB-5条件,实施的可能性不大。“除非还有其他的严苛条件,不然不可能这么轻易。”该负责人还表示,即使是相对成熟的EB-5项目风险也很高,更不必说这种尚未施行法案的项目。

据了解,目前进入中国的EB-5项目已超过20个,大到美国跨区的投资计划,小到一个餐馆的移民计划,各项目间差异极大,风险性不一。今年初,国家公安部在发布首次移民预警时曾指出:目前国内某些移民公司推广的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本质上属于私募行为,存在着巨大风险性。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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