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应在其本国或当前居住国申请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居民可在美国驻北京大使馆或美国驻上海、广州、武汉和沈阳的领事馆申请签证。
学生签证申请人首先必须被美国大学录取,并获得 I-20 表。此外,还需要提交 DS-160 签证申请表,并缴纳签证申请费和 SEVIS 费用。在面谈当天,申请人应携带 DS-160 确认页、I-20 表以及 SEVIS 费用缴费凭证。
持 F 或 J 签证的学生可以在项目开始前 30 天内入境美国。 F 签证持有人在项目结束后有 60 天的离境宽限期;J 签证持有人则有 30 天的离境宽限期。
如果你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五个月,将无法维持学生身份。请与学校沟通,确保符合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