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留学中介资质--打击黑中介

发布时间:2007-6-28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教育部日前通过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了经资格认定的398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等核心资质情况。

据介绍,教育部此举是为了打击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市场中转借资质、变相挂靠等非法中介活动,保护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利益,促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对外交流与合作,并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管理。

教育部提醒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一定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学校。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时,应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并核对其核心资质情况。同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要查看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了解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与该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以及该合作意向书或协议是否报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签署出国留学服务合同时,除了要将涉及双方利益的核心内容写入合同外,还要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是否与其“资格认定书”上的名称相符。缴付有关费用时,索要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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