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请加拿大经验类别移民?先考过雅思吧!

发布时间:2008-1-28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移民部将于2008年夏天稍后新增“加拿大经验类别”(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计划,在1月21日移民部与加拿大律师公会(CBA)公民与移民组成员在温哥华开会时披露,根据在语言要求上较为统一,所有人必须参加英语雅思(IELTS)考试,只有在英文的听说读写能力上取得移民部规定的6分或以上的评分(即雅思必须在5至6.9分),才可以提出申请。

此外,如果申请人是国际学生,必须是在加拿大公立专上院校读过1年或是2年课程以上才符合资格,而只是来加拿大念语言的ESL学生,以及持工作签证的自雇人士等多类人士则不能申请。

根据移民部说明,申请人在语言评分项目上必须拿到6分或以上,相当于雅思考试必须取得5至6.9分成绩。由于将要求所有申请该类别的人士参加雅思考试,移民部预料在加拿大参加雅思考试的人士会增加25%,移民部并且与各地主办雅思考试的教育机构联络,确定他们有足够的人力负荷增加的考生,以西门菲沙大学(SFU)在列治文办理雅思考试为例,每月一次,一旦考生增加25%,SFU已向移民部表示有办法处理。

根据计划,学生必须要有1至2年以上在公立专上院校求学的经验,且在毕业后曾工作1年,工作的职业必须符合人力资源部所编定全国职业分类(NOC)O、A、B等3类别的职业。

如果是临时工作签证的外国劳工,则最低学历要求为中学或是学徒,申请时算起过去3年内有2年全职或相当于全职工作的经验。

至于包括难民、面临驱逐人士、没有身分人士、及持自雇工作签证及ESL学生等几类,均不能申请该类别。

移民部代表移民部政策部门助理副主任(Assistant Deputy Director of Policy)Katherine Pestieau与资深政策分析师Francois Henault,日前在温哥华与律师公会会员见面,向他们说明已经完成初步规划,将于2008年夏天稍后推出的“加拿大经验类别”,并希望加拿大律师公会成员能够在1月31日之前,向移民部提出建议。

移民部确定这次新增类别,是一项既有人力资源再利用的计划,不会因为新增计划就增加人力及开销,该类别的申请将在美国水牛城的签证办事处处理,该办事处目前已有处理人在加拿大持学生签证及工作签证者的移民申请。

另外,移民部代表在答复律师公会提问时说,未来该类别需要面谈的比例将不到1%,已几乎完全免面谈,如此可缩减申请时间。至于已申请人士是否一定要待在加拿大,移民部的答复是,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可随时返回原居地,并不要求一定要在加拿大停留。

移民部解释,持自雇工作签证人士之所以被排除在申请适用范围外,是由于很难判断他们的文件及资历的真假,而且他们可申请联邦企业移民,不需再申请加拿大经验类别。

根据移民部之前公布第1年计划处理的“加拿大经验类别”人数预计为1万人,有1000名是学生,如果申请人加上其家人应有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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