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非法移民的“苦恼”:需用特殊条例办理合法居留

发布时间:2008-3-28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据欧浪网报道,自葡萄牙新移民法生效以来,成千上万的非法移民盼望籍此使自己的身份合法化,但是成功的人不多。到目前为止,移民局接到了31427份通过第88条特殊条例办理合法居留的申请,获得批准的移民为4337人。

根据移民法第88条特殊条例,在2001年以后进入葡萄牙,拥有劳工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法移民,可以特例申请在葡的合法居留权。与此同时,约两万名在2003年7月11日以前移民葡国的巴西人,可以通过鲁拉葡巴双边协议申办居留。

新移民法于去年8月3日生效,但在11月5日具体执行条款出台之后,非法移民的申请才真正象潮水一样涌向移民局。到今年2月19日为止,移民局接到了31000多份申请,4000人获得肯定批复,占申请总人数的13,8%。其中,1242人已经领取了居留证。

尽管原则上来说,案例的平均审核周期为两个月,但获准的移民比例非常低。移民社团“巴西之家”的负责人之一Carlos Vianna先生评价说,“这是一个‘突破’,但仍不是一扇向移民敞开的大门。给移民提供了机会,但不代表一种明确的合法移民途径。”

继巴西之后,籍此途经成功申请居留的族群有乌克兰(217人,仅为巴西人数的6,2%),其次是维德角(135人),中国(90人)和摩尔多瓦(83人)。

移民联合会平台主席Paulo Mendes先生认为,获取合法居留的移民人数相当低,因此计划和移民局长会晤,讨论数据,总结该项移民事务的现状。他确认说,“第88条特殊条例是一套相对开明的政策,不过我们对理解该法规的具体执行方式尚有困难。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很多移民的工作性质不稳定,因此就无法获得劳工合同。我们希望和当局探讨如何来超越这一障碍。”(欧浪网)

来源:未名空间(www.mitbb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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