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要交纳巨额押金 消费者:这样我玩不踏实

发布时间:2007-5-15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出国旅游要交纳几万元的押金,我们承担不起。”日前,湖南省长沙市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五一”黄金周预定国外旅游时在旅行社的遭遇。

    张先生说:“我在咨询时,有的旅行社要交五万,有的要交10万,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把押金交到旅行社,对此我不太放心!”

    今天上午,记者就相关情况在长沙市调查了一些旅行社。在长沙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现在市民办理出国旅游,需要提前交纳一笔高额押金,东南亚游等一些短途线路,在二万至五万元左右,欧洲等长线则要收取五万至八万元不等的押金。美国和日本游甚至要收取最高20万元的押金。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每年出国旅游的人数都有三万人次左右,即使每人三万元押金,押金总额就高达近10亿元。由于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出国旅游要交多少押金,交的钱应该怎么管理。很多市民担心,自己的钱交上去以后,安全无法保障。旅行社表示收取押金他们也有苦衷。

    湖南省某旅行社李小姐说:“此举主要是防止旅游者出国后滞留不归带给我们的损失。”据了解,一方面旅行社是为了保障自身的信誉,要求游客交纳高额押金;另一方面,绝大多数游客觉得巨额押金交出去以后,缺乏安全感,这也成了制约出国旅游发展的瓶颈。

    对此,湖南商学院旅游系副教授张琼霓说:“领事馆是要求提供资金证明,但并不一定是要提供现金,财产抵押就可以保障,旅行社却变成了现金的形式,可押金能不能及时回到游客的手中,令人担忧。一些不规范的旅行社会把资金挪到股票市场。”

    她建议,旅行社应该通过协商,在银行专门设立一个出国旅游者押金的资金账户,出国游的游客,只要把押金存入这个专门的账户就可以了,而账户由政府的旅游部门负责监管。这样就避免了旅行社挪用押金的风险,旅游者也可以享受应得的押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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