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中国留学生移民功亏一篑

发布时间:2009-3-18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据澳洲《星岛日报》报道,一名中国女留学生申请技术──独立海外学生(居留)移民签证,提名的技术职业是厨师;可惜未能证明受过澳洲工艺承认局(TRA)评估合资格,故此被移民部拒绝,并且上诉也告无功而回。

申请人G君,2006年7月17日申请留学生技术移民签证,移民官延至2008年1月25日决定不批,理由是未能符合1994年移民规例附表工作的880条款第230段,即是G君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有关评估当局曾评估申请人的技能,适合提名的技术职业,申请人随即向移民上诉审裁处上诉。这个职业有关的评估当局是“澳洲工艺承认局”。

审裁处原先安排今年1月8日开庭,通知G君到时出庭作供,但在开庭前两天,申请人要求延期,因为移民代理被警方搜查,检走所有文件,要求给予时间找新移民代理。审裁处故此改排期2月17日开庭,并且要求申请人在2月4日前提交进一步的资料以便审理。包括TRA评估的证明。如果审裁处接不到进一步资料,便不会延期开庭,会以已有的资料判案。

审裁处2月5日通知申请人,决定取消2月17日开庭日期,并将以已有资料判案。

申请人在2006年7月15日申请移民签证时声称曾向TRA入纸要求技术评估,但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证据。申请人最后只能提供的是TRA至2007年8月23日的通知书,表示已收到技术评估申请,但G君未能提供TRA曾评估技能的证明。审裁处至2009年1月7日邀请G君提供TRA评估适合提名技术职业厨师的证明,但至审裁处到今年2月中判案时仍未收到申请人的证据,所以裁定申请人上诉失败。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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