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开枪射杀中国留学生

发布时间:2011-2-13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此文

    日本宇都宫地方法院于2月10日对4年前的一起日本警察射杀中国留学生的案件做出判决,认定导致中国留学生死亡的日本警察无罪。

    据日本共同社2月10日消息,2006年6月23日,日本栃木县警巡查长平田学在西方町街上进行例行巡查途中,欲逮捕来自中国四川省的38岁研修生罗成并遭到罗成抵抗,遂开枪将其射杀。日本检方应罗成家属的要求,以“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罪”将平田告上法庭,并要求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据起诉书描述,当时平田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为由欲逮捕罗成,而罗成“拿起石头进行反抗”。平田随即开枪,导致罗成死亡。

    报道称,在公审过程中,原被告律师对于被告射杀死者的必要性展开激辩。日本宇都宫地方法院指定的公诉律师认为,被告可以采取诸如使用警棍或等待支援等各种措施避免开枪,而辩护律师则坚称:“罗成靠近被告,并抄起灯笼大的石头试图殴打被告。被告是因感到性命受到威胁才开枪的。”

    2月10日,宇都宫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该案中被告警察平田学无罪释放。

文章:“日本警察开枪射杀中国留学生”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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